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上海市民政局(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)、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
关于发布2021年度上海市团体标准典型案例的通知
沪市监标创〔2021〕656号
各区市场监管局、民政局、工商联,各社会团体,各有关单位:
为积极探索“政府倡导、市场引导、行业主导、专业指导”的团体标准培育发展新模式,鼓励社会各界实施优秀的团体标准,根据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民政局(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)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团体标准典型案例征集宣传活动的通知》(沪市监标创〔2021〕443号),经本市社会团体自愿申报,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区市场监管局、民政局、工商联积极推荐,市市场监管局、市民政局(市社会组织管理局)、市工商联共同组织专家遴选,从团体标准典型性、实效性、创新性、示范性等角度,最终确定了2021年度上海市团体标准“优秀典型案例”12项、“良好典型案例”10项(见附件1、附件2),现予以公布。
希望社会各界不断提升对团体标准合法地位的认识,积极宣传推广使用高水平的团体标准,共同持续推动本市团体标准高质量发展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2021年度上海市团体标准评选——优秀典型案例名单
2.2021年度上海市团体标准评选——良好典型案例名单
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民政局(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)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
2021年12月3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1. 2021年度上海市团体标准评选——优秀典型案例名单
附件2. 2021年度上海市团体标准评选——良好典型案例名单
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
2021年12月30日印发